为贯彻落实近期全国及重庆市农业防灾减灾工作推进视频会议精神,确保畜牧生产正常进行,最大限度降低高温干旱和洪涝灾害给畜牧业生产造成的损失,针对2021年我市气象年景偏差、主汛期面临“洪旱并存、旱涝交替、伏旱严重”的严峻形势,旱灾影响堪比2006年、洪灾影响堪比2020年的气象预测,重庆市畜牧技术推广总站根据当前夏季高温天气及后期可能出现的洪涝灾害,编制了畜牧业生产防灾减灾技术措施,供各区县畜牧技术推广部门及广大养殖场(户)结合生产实际采用、参考。
一、高温干旱防灾减灾技术措施
(一)房舍隔热、圈舍降温。可通过加宽屋檐、搭设凉棚、栏舍上方或四周加盖遮荫网布等方式减少阳光照射。也可通过加强场区绿化,房舍周边种植藤蔓植物等实现缓和太阳辐射的作用。有条件的,可使用温度较低的深井水进行屋顶喷淋、圈舍地面喷洒、舍内喷雾等,达到降低舍内温度的目的,但要注意舍内湿度控制。
(二)圈舍通风降温。开启门窗,自然通风,加强空气对流。也可使用机械通风设备,在开放式房舍安装风扇进行正压通风,在封闭式房舍安装排气扇、湿帘等进行负压通风,降低舍内温度。
(三)调整饲养量,稀养降温。适当降低饲养密度,避免出现畜禽拥挤,以减少彼此间的热量辐射、传递。
(四)供给充足饮水。提供足量、清洁、新鲜、清凉的饮用水源,保证自由饮用,使畜禽能够及时补充因大量散热而流失的水分。可在饮水中加入适量的十滴水、霍香正气水等,增强防暑功效。
(五)调整日粮结构,提高饲料营养水平和适口性。适当增加日粮蛋白质水平、提高能量浓度,增加青绿饲料、湿拌料以增强畜禽食欲。牛羊多喂胡萝卜、豆渣、啤酒渣等多汁饲料。若高温干旱新鲜饲草匮乏,可喂给青贮饲料和优质干草。保证饲料新鲜,并可适当添加维生素C及其它消暑物品,增强畜禽抗热应激能力,缓解热应激。
(六)调整喂料时间和饲喂方法。高温季节畜禽容易出现食欲减退情况,应避开高温时段,在气温相对较低的清晨和傍晚饲喂。早上喂料提前,晚上投喂夜料,增加早晚喂料量,减少中午喂料量。放牧时改日间放牧为每日早、晚放牧为宜,尽量避免中午高温直晒。
(七)调整饲养管理。减少畜群转群、混群次数,尽量实行全进全出。适当提前出栏、出笼时间,适时淘汰老弱、低产畜禽;已过产蛋高峰期的家禽可提前淘汰。盛夏酷暑季节,严禁上午8点之后至下午6点以前引种、运输畜禽;即使夜间运输,也应减少密度,避免拥挤造成中暑。
(八)中暑处置。加强观察,一旦发现畜禽出现中暑症状,要及时将其转移至阴凉通风安静的地方,进行紧急降温处理,严重的要及时治疗。
(九)搞好圈舍及环境卫生。及时打扫清除畜禽舍内污物,保持圈舍清洁、干燥、卫生。夏季是蚊、蝇等害虫孳生、快速繁殖的季节,容易传播疾病,干扰畜禽正常休息。应定期不定期采用环保型药物和措施对圈舍及周边环境消毒,杀灭蚊、蝇,减少鼠害等,防止疫病传播。
(十)储备消暑物资,防控疫病发生。若长时间持续高温,应储备十滴水、霍香正气水、淡盐水、绿豆汤等防暑物资,以备畜禽出现中暑症状时,及时饮用解暑。发现畜禽患病,应立即隔离,及时对症施治。
二、洪涝灾害防灾减灾技术措施
(一)防洪涝技术措施
1.提前排查处理灾害隐患。全面做好养殖场内用水用电情况安全检查;依山而建或地势较为低洼的养殖场,要防范山体滑坡和雨水倒灌;及早检修畜禽棚圈,疏通排水管道、沟渠。尽量将低位处的生产设备、劳动工具等转移到地势较高位置,必要时提前将畜禽转移至其它安全处饲养。
2.加强人员值守,贮备防洪物资。各养殖场(户)尤其要加强汛期人员值守,及时查看了解天气预报,根据气象资料做好应急预案;贮备足够的饲草饲料、药品及拦沙阻水防洪物资和相关设备等。
(二)洪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措施
1.尽快修复圈舍及设施设备。洪涝灾害后,迅速组织人员对畜禽圈舍、棚栏、围墙、粪污处理及水管电线等设施设备进行检修、维护、更新,保证不漏电,做到不漏雨、不积水。粪污处理场所发生雨水流入的,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污物随雨水流入江河或造成其它污染。
2.及时清理消毒圈舍及周围环境。及时清除被洪水浸泡圈舍、棚栏及生产场地内遗留的淤泥、粪污和各类杂物,冲洗地面、墙壁,清理雨水、污水沟渠管道系统,保持排水畅通。补救因水毁损的绿化植物。及时进行畜禽、养殖场所、周围环境消毒灭源。根据不同消毒需要,选择不同的消毒药物、消毒方式,重点做好圈舍、运动场和周围环境及运输车辆、用具、饮用水消毒,不留死角。
3.加强饲养管理。降低畜禽饲养密度,加强圈舍通风换气。严禁饲喂发霉变质饲料,受淹后的饲料要及时晒干、脱毒。常用的脱毒方法有:风吹、烘干、日晒后加脱霉剂处理等。适当增喂一些复合多维、电解质及免疫增强剂等,增强肌体的抗应激能力和抵抗力。水淹畜禽要及时对症处理,散养鸡要特别注意呼吸道疾病和球虫病的预防。舍饲草食畜禽日粮组成尽量多样化,做到搭配合理,营养全面。
4.注意饮水管理。受到污染的畜禽饮水器、水槽、食槽等需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饮水最好采用自来水,被洪水污染的井水或江河等天然水体不能直接使用;不得已使用的,要先作沉淀处理,再用漂白粉等消毒,或通过煮沸等方式直接杀菌消毒。牛羊等放牧畜禽,放牧前要充分饮水,以防止放牧过程中因口渴而饮用污水导致生病。禁止在洪水淹过的草地上放牧牛羊。
5.重点保护种畜禽生产,及时恢复产能。种畜禽是灾后生产自救的基础,要及时观察保护母畜,必需时注射安定保胎药物。流产畜要增加营养,促进肌体恢复,尽早配种。要加强仔畜、幼禽保育工作。水灾后不宜立即补栏,要观察了解本场及周围养殖场情况正常后,方可考虑引种补栏。引种应从证照齐全、生产管理水平较高和售后服务较好的种畜禽场引进,并要取得检疫合格证等相关证件。
6.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做好防疫巡查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充分发挥各级动物疫病监测实验室作用,重点对口蹄疫、猪瘟、蓝耳病、链球菌病和鸡新城疫、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检测、监测,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7.做好无害化处理。已具备处理能力的无害化处理场(厂),要及时、规范对死亡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采用就地深埋等方式处理的,要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做好技术指导和现场监督,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8.切实加强自我保护。养殖场(户)饲养管理及工作人员在灾后恢复生产的同时,要特别注意自身保护,遵守防疫规定。饲养管理人员要穿戴防护服(鞋、帽),养成勤洗手、勤消毒习惯,尽量避免直接接触病死畜禽。如有伤口,要及时处治;感觉不适时,要及时就医,防止感染疫病。